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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「劃定苗栗縣竹南慈裕宮周邊舊聚落更新地區」、「劃定苗栗縣竹南車站周邊商圈更新地區案」、「劃定苗栗縣竹南頭份工業區轉型活化更新地區案」、「劃定苗栗縣頭份市中心商圈更新地區案」等4案計畫書、圖,並自民國110年11月26日零時起發布實施。

刊登日期:2021/11/30
發文日期:2021/11/25
發文文號:府商都字第1100226356B號
主旨:公告「劃定苗栗縣竹南慈裕宮周邊舊聚落更新地區」、「劃定苗栗縣竹南車站周邊商圈更新地區案」、「劃定苗栗縣竹南頭份工業區轉型活化更新地區案」、「劃定苗栗縣頭份市中心商圈更新地區案」等4案計畫書、圖,並自民國110年11月26日零時起發布實施。
發文機關:苗栗縣政府
依據:一、都市更新條例第9條、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3條。
二、本府110年11月25日府商都字第1100226356A號函。
公告事項:一、本計畫書、圖業經本縣都市計畫委員會民國110年10月8日第291次會議審決,並經本府110年11月25日府商都字第1100226356A號函核定在案。
二、本案計畫書、圖自民國110年11月26日零時起發布實施。
三、需閱覽本計畫書、圖者,請至本縣頭份市公所、竹南鎮公所或本府工商發展處(都市計畫科)閱覽(亦可上網瀏覽,網址:http://urbanplanning.miaoli.gov.tw/upmiaoli/urbanplan01/05.aspx)。
四、張貼公告書圖期間自發布實施日起30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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